世界像naltilo的斐波那契数列一样,不管旋转得的多么完美华丽,最后也会回到原点。
“如果你爱她,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是天堂;如果你恨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
我从来没去过纽约。曾经对大苹果城的印象只限于东海岸的rap、布鲁克林、皇后区、第五大道和长岛的自由姑娘。
我从来没去过纽约。那让人变好变差,给人成功的机会堕落的机会,人们到那里改变,改变的不单是习惯,还有本性。经历过的环境变化,并没有说生活方式行为习惯被改变,改变的是视野,是见识。在家那个小方圆,永远看到的只是那一块天。而不能被改变的应该是传统的道德伦理,因为传统的这一套,是真正适合祖祖辈辈的国人。当进入新环境,请记得最基本呢记得对错好坏,标准与价值观,要一直认得自己。
我从来没去过纽约。体会这些现实。现实不会有故事那么跌宕,但是和故事一样残酷。我甚至达不到王起明那样的success,只能体会一下他起初的艰苦和最后的悲剧落寞。这就是现实,还不如故事。
我从来没去过纽约
花去了三天时间看完了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
对这个电视剧最初的印象应该是在读小学的时候。
当现在重头再看的时候,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
王启明的故事告诉了我们,血色浪漫里面的钟跃明是不成立的。
王姬饰演的阿春的那个角色让我想起了王家卫电影《重庆森林》里面的林青霞。
当然这仅仅是一种感觉上的相似。人物的故事是完全没有共同点的。
冯小刚在最后一集里出镜了,从审美学上看,那时的冯小刚比现在的他丑得更多。
唯一可惜的是没有看到艾未未的出镜。不知道那时的他会不会比现在还胖。
王启明的梦想是做个艺术家,拉大提琴的。
但是最后他的事业却经营是一家制衣厂。
就像影片开头和结尾相呼应的那个情节那样“对了,我忘了告诉你了,你住的不是楼上,是地下室。”。
只是这句台词在最后,是从王启明的嘴里说出的。
一个梦想成为艺术家的人的嘴里说出的。
有时候看着看着我就想起血色浪漫里面的钟跃明,我觉得这两个电视剧应该是姊妹篇。
只是《北京人在纽约》证明了钟跃明是不成立。
1993年《北京人在纽约》首播的时候,我12岁,读初中二年级。这部剧给我留下的印象是:
阿春是个坏女人,第三者插足破坏了人家的感情,骚浪贱。被美帝腐坏堕落。
郭燕儿温婉贤淑,被始乱终弃,幸好遇到一个对她很好的美国人娶了她,在纽约当了阔太。
王启明是陈世美,出卖人格换得在纽约的人生。
宁宁到美国后疯了。
纽约是世界的中心。
前几天,我把21集《北京人在纽约》重看了一遍,下巴掉了无数次,起初不懂为什么我少女时代的记忆与剧情如此满拧,因为,今次发现的剧情其实是这样的:
阿春独立自强,有脸有胸有脑子有胆识,可以作为任何一个现代女性的典范,永远将命运握在自己手里,总之,一个大大的赞。重要是,她没有第三者插足。
原来郭燕儿不是被抛弃的,典型绿茶婊、小公举、傻叉。半推半就地跟王启明离了婚--迅速嫁给美国人--莫名其妙地跟王启明出卖了美国丈夫导致美国丈夫破产--不陪在破产的丈夫身边帮他度过困难而是以受害者姿态思考爱情离家出走--女儿到美国说恨她
细品《北京人在纽约》:阿春,活得如宝石般灿烂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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