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的小人物,伟大的卓别林。似乎是目前我听过对卓别林最到位的描写,卓别林对小人物的拿捏真是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不需要任何语言,只用表情和肢体语言便把小人物的心理活动表现的入木三分,而这样的小人物虽然不是对社会有贡献的大人物,但是在内心最深处缺失善良的、富有同情心的人物,这正是卓别林伟大的地方。
幽默处处体现在电影中的情节中,那是一种无声的幽默,却是能够真正的让你开心一笑的幽默,有时是一种让你苦笑的幽默,这也是卓别林电影的风格。
先听蒋勋影评,才找来片子看的,在小时候的记忆里卓别林是一种符号,他演的电影很闹,很好玩,还记的在墙上挂着皮影戏一类的卓别林小纸偶,四肢和眼睛是可以动的,活灵活现特别好玩.
都说卓别林的电影可以让你又哭又笑.看完之后被小人物质朴的善良深深的感动着,人性有黑白相间的中间地带,但我们仍然我为了我们挚爱的美好事物塑造着自己,勇敢的付出.也许他刚一开始只是迷恋卖花女美丽的外表,不忍这种残缺,不管迷恋的是外表还是内在,只要有不忍,只要有美的感动,都是好的,
里面有忧郁症间歇发作的企业家,不停的想要自杀,得到一点点鼓励又要激情澎湃的面对生活,他可以轻而易举的用金钱解决别人的困难,却不能解救自己的灵魂,相反为实现救助卖花女的梦想主角却要拼着自己的性命换来牢狱之灾来筹集药费,但最后当看到卖花女重见光明的时候,我想他是幸福的.
喜剧究竟该算一种形式,还是题材,或许都可以算,有些时候,我们在看完令人捧腹的喜剧形式的演绎后,总能又感受一丝不一样的或悲或喜的精神感受,这样的喜剧往往令人印象深刻。在今天,喜剧的形式愈加成为题材本身,仿佛只要不择手段让观众笑的癫狂就可收工,而随着恶搞、屎尿屁风格喜剧的盛行,那种令人看后回味再三的喜剧越来越少。在这样的时候,我们或许要多向前辈学习,比如卓别林,在他的电影中,喜剧就是一种表现形式,在令人笑过后,他总是常常指向一丝超越形式的东西,比如《城市之光》,一个流浪汉令人捧腹的“追女记”外壳下,却指向的是充满人文精神的温情脉脉。
《城市之光》的故事有些荒诞,又显得平常,卓别林扮演的流浪汉继续以滑稽的形态生活,制造着诙谐的笑料。他路遇一个双目失明的卖花女,心生好感,总是希望为她做些什么。一天,他又搭救了一个试图跳河的富翁,精神处于昏沉状态的富翁与他把酒言欢,花天酒地一番后,还将自己的车子和一些金钱给予流浪汉潇洒。流浪汉用这份小财与卖花女度过了短暂的欢乐时光,他更想为心上人治好眼睛
小人物嬉笑怒骂,大时代乱象丛生。
卓别林的艺术成就自然不必多说,自由的肢体表达,娓娓道来的城市故事,我们从无声里体验百态人生,体会多彩世界。
流浪汉与卖花女的爱情故事,动荡年代里的真情瞬间,给无数观众以“城市之光”。
卓别林一生也是及其不容易,为了艺术不断创作与创新,获得了奥斯卡还有威尼斯的终身成就奖。
致敬真正的艺术家。
电影一开始,流浪汉的出场就充满了讽刺意味,躺在雕塑上,随着雕塑的揭幕被所有人发现。中上阶级做满了表面功夫,为城市的繁荣建立纪念碑,国歌响起立刻敬礼,却对面前的流浪汉满脸嫌弃,急于赶走他。当天下午流浪汉遇到了卖花姑娘,她看不见,流浪汉买了一朵,买之前他从一辆汽车下来,之后汽车又开走了,卖花姑娘以为他是一位有钱人,买完花很快就走了,而流浪汉为了不打破她的幻想,踮着脚悄悄走了。这个细节非常非常感人,给别人关爱不是有钱人的特权,人人都可以,只要你有一颗充满爱的心。
当晚,流浪汉救了一位想要自杀的富翁,富翁在醉酒时视他为朋友,带他玩,给他钱和车;清醒时又不认识他,翻脸不认人。流浪汉借着富翁醉酒时给他的钱帮助卖花姑娘,最后拿着一千美元帮她付房租和治疗眼睛,但是却因此坐了牢。姑娘一直以为帮她是位善良的有钱人,对他也心生爱慕。
出狱后回到城市中,姑娘已经开了花店,和奶奶过着好生活,看到店门口的流浪汉被人欺负觉得好笑又可怜,想要给他一朵花和一美元,当摸到流浪汉的手时
《城市之光》的结局可能可以称之为影史上最伟大的结局之一了吧,温情动人的一塌糊涂,并且卓别林精湛的表演也让他眼里的那道光永远的留在观众心里。
放在100年前,这种审美和价值观的体现可以说是完美的。不过100年后再看,动人确实依旧,但多少显得有些无趣,尤其是情节设置、视听语言这些方面来说,偏简单了些。
从个人角度看,我其实更欣赏BE。结尾流浪汉接过花,没有要硬币,而是无比珍惜的拿着这朵花,边恋恋不舍的回头张望,边没有犹豫的离开,留下卖花姑娘站在原地笑容慢慢的凝固
弗吉尼亚·切瑞尔出演,从结构的角度浅谈卓别林电影《城市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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