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追完了《不完美受害人》,尚算满意。有一个善意温暖的结局,每个人都获得了自己想要的好归宿(可能除了李怡)。
不过,又因为它最后设置了一个“爽”结局,削弱了前面暴露出来的一些很真实、又很残酷的社会现象带来的批判力度,以及留给大众的思考空间,使得本剧的现实力量被减弱了。
现在重新回想赵寻被救之前的全部剧情,我想到了经典台剧《我们与恶的距离》。本剧最后几集剧情的处理,让两者之间的力度和深度,拉开了很大一段差距。如果赵寻自杀后就此离世
不完美受害人,不仅仅是法律规定、公众评判的,还是受害人在过往的成长和教育中,被“好孩子”“完美人设”的枷锁禁锢而成的,自认为的不完美,可能才是最难突破的黑暗。
看到比较多的声音是,事发前女孩要敢于说不,事发后要大胆站出来,施害人是人渣,他不是施害人等等。但是好像少有讨论,在这些女孩内心无比挣扎的情况下,最亲近的人应该如何提供情感支持让女孩获得安全感?应给给予怎样的关怀以帮助女孩将事件对身心的伤害降低到最小?无论是站出来诉诸法律,还是私下里心理咨询创伤修复
最近和朋友一起追这部剧,一边看一边吐槽,“赵寻就不能拒绝吗?为啥这样啊?我不理解。”朋友沉默片刻,说道,“你不觉得这个问题不应该问赵寻吗?我们应该问成功为什么要伤害赵寻,为什么无视赵寻的拒绝……”
我愣住,突然发现自己在追剧时站在上帝视角的轻飘飘的一句吐槽,却是在潜意识里带着对赵寻的诸多苛责。细细想来,赵寻也不过是一个刚刚毕业的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命运掌握在成功手里。面对上位者的权力威压,赵寻很难说出一个“不”字,即使是小声的抗议
看了11集:但是就目前剧情我有些疑惑,当然后面新的剧情不纳入我的讨论和疑惑范围。
首先我觉得成功可以被道德上被认定为渣男,但如果站在司法的角度认定为强奸犯罪成立实在说不过去。女警观点很明显违背警察公正客观的职业操守。作为观众,我们是上帝视角,可能通过一些片段实实在在看到赵寻拒绝的心理活动和在卫生间的神态变化。但是剧中女警却仅凭赵寻一面之词就认定成功强奸。仔细捋捋,第一次自救在电梯的话成功和赵寻各执一词,女警察选择相信赵寻。但是没有任何证据可以佐证赵寻的言论。第二次逃脱计划
不完美受害人:充满惊喜的犯罪片 告不赢还能叫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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