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开山之作,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其实算不上典型的推理小说主角,他很少追捕连环杀人犯,也很少解决密室疑团。有时推理一个很简单的谜题,还需要烟斗、枕头和一整夜的时间。虽然不典型,福尔摩斯无疑是世界上知名度最高和最受欢迎的侦探角色,这当然归功于柯南道尔极其成功的人物塑造。所以,恐怕很多如我这样的观众,并不指望在改编剧里看到多么复杂的连环罪案,只要有形似或神似的原著人物即可。如果能看到原著中的老梗,就非常开心了。
所以,我看这剧的时候一般没拿罪案的合理性当回事儿,只要米勒表现出高功能反社会人格,刘玉玲表现出傲娇忠犬样,那绝对算喜闻乐见了。不过对结尾的三集我还是有所期待,毕竟别人可以弱智,但福尔摩斯的宿敌莫利亚蒂不能弱智。这两人的对手戏要是没擦出智慧的火花,那“基本演绎法”这戏名不是白起了吗?本来以为编剧会和我想得一样,认真设计最后的罪案,没想到编辑恰恰和我想得不一样,编出了一堆惨不忍睹的大洞。按时间顺序,这些洞里最重要的几个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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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自维多利亚时期以来,人们就有一种刻板印象——叼着烟斗、戴着猎帽的福尔摩斯就应该生活在烟雾弥漫的伦敦,离开了贝克街221B的公寓,夏洛克就不是我们认识的夏洛克了。于是,当美国人把福尔摩斯先生“劫持”到纽约,难免引来骂声一片。作为BBC版的忠实粉丝,我尽量以最客观的态度观看此剧。两集过后,我的初印象是:比不过英剧,但却是好看的美剧。
美国人眼里的福尔摩斯的确和和英国人眼里的很不一样。英国人认为福尔摩斯是一个神经质的推理机器之前,首先是一个英伦绅士。卷福的嘴再怎么刻薄,情商再怎么低,他还是很有绅士风骨的,仪态端庄,举止优雅,还有格调相当高雅的爱好——拉小提琴和作曲。但是美国人更多挖掘了福尔摩斯顽童的一面。米勒福穿着花哩花碌的Tshirt,不伦不类地配上一件小马甲,出门不忘系上很滑稽的围巾。对老爹的管教不屑一顾,对华生干涉他私事耿耿于怀并想方设法地报复,推理遭遇瓶颈不拉琴反而去撬锁……这完全就是一个IQ高EQ低的小屁孩之所为啊。这样的角色讨厌吗?不吧?你看物理版的米勒福——谢耳朵人气多旺呀。
一物降一物
“福尔摩斯:基本演绎法 第一季”《福尔摩斯:基本演绎法》第一季大纲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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