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的春季日剧,《LEGAL HIGH》不能不说是一匹黑马,第一次知道原来堺雅人先生卖萌也是可以的嘛!!!第一集蹩脚的中文惊艳登场,破口大骂熏,庭辩时的慷慨激昂,爱钱,还有个正宗的英式管家。神秘又让人喜欢。
新垣结衣不用说,一如既往的清纯,这次更是加上了单纯可人。
于是一开始觉得有趣,慢慢的追看下去,第一集的激情杀人,第二集的抄袭,第三集的跟踪情变,第四集的房产纠纷。剧集从一开始关注插科打诨变成了关注案件本身,任务的变换,我们看到了人性的善恶、身不由己,每个人都不是无辜的,尤其是看到第四集的时候,争取阳光权,由当初的单纯想法到后来为了钱多钱少而纠结,看着代表人民的律师寂寞的走远,不知道是该叹世风日下还是别的什么,然后换位思考如果是我,换选择钱还是这看不见的阳光权?可能也会是钱吧。不是物质,只是现实罢了。
再谈第二集的歌曲抄袭事件,发展到最后,连最著名的作词人都坦言自己只是娱乐圈的一枚棋子了。没有别的办法,做不到中流砥柱,就只能随波逐流
第四集
--世界上一定有一家寺田工务店。你这样做在置他们于死地。
你所谓的正义,不过是居高临下的同情罢了。
同情每次出现在你眼前的那些可怜人(那那些没有出现的可怜人就不配有正义吗)
--如果你否定这样的行为,那到底什么才是正义
--我又不是神,怎么知道。为委托人的请求而去奋斗,就是律师应该做的。不应越份。(在其位谋其职。如果你不喜欢就换工作。做好自己的本分)
“胜者即是正义”和非自然死亡的小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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